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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再次公告】花蓮縣107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請各國小轉知二、三、四年級學生及家長。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二、報名資格
 (一)設籍並就讀本縣 106 學年度國小二、三、四年級具資賦優異潛能學生。
 (二)具有特殊優良表現,經由老師或家長推薦並檢附詳細之學生特質及具體優異事蹟。

三、報名日期: 107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07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

四、設班學校:中正國小、宜昌國小。

五、相關內容詳見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謝至理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公告時間: 2018-0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1-10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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