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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69

【第三次公告】本學期特教輔導團事務,請尚未掣據之團員,盡快掣據,請查照。

一、請尚未掣據請款學校請於明天下班前掣據。
二、如有申請代課與差旅費之團員,請將兩筆經費分開收據。
三、請檢據原始憑證
三、截止日期 107 年 1 月 17 日上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劉念秀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8-0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1-16 16:27:00
點閱數: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