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106教輔教師研習】檢送本縣「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實體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教師參與,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 107 年 1 月 29 日(一)至 1 月 31 日(三)8 時 30 分假明義國小圖書館。
三、參加對象:
(一)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年資,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
(一)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之教師。
(二)對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等),亦可自由報名參加並核予研習時數。唯教師若要進行認證,則尚必須符合上述一、二資格。
四、報名方式:請教師於 107 年 1 月 25 日(四)前逕自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atepd.moe.gov.tw/news/detail/3267)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24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