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校內如有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確診」之醫療診斷證明之疑似生理感官類障礙學生,得於「第三梯次」提出鑑定申請,請於2月26日前至特教通報網完成提報。
一、依據:花蓮縣 106 學年第 2 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疑似特殊教育學生轉介、鑑定及安置暨國中 8 年級、高中 2 年級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重新評估實施計畫
二、網路提報說明
1.填報網址:【
http://www.set.edu.tw/】
2.進行疑似生建檔:點選『特教學生』-『待鑑定學生』-『疑似身障生』-『新增身障生(疑似生)』編輯填寫資料,建立學生資料。
3.提報鑑定:點選『提報鑑定安置』,點選『填寫鑑定申請表』,先於頁面上方作業梯次選擇【*第 6 次(第 3 梯次鑑定安置工作)】,再點選『新增提報鑑定學生』並於提報身分中點選『提報類別』及『新提報疑似個案』,點選『選擇完畢』。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北區特教資源中心謝易修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