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調查
【公告】為辦理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外介聘作業請於107年3月12日(一)下班前查妥提撥缺額調查表後核章,免備文傳真(8462780)至本府教育處,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3 月 6 日府教特字第 1070042091 號函辦理。
二、檢附「107 學年度花蓮縣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現有缺額暨縣內外介聘提撥缺額調查表」1 份,各校所送提撥缺額數將於彙整後提案本年度介聘委員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
三、各校委辦意願,請依據學管科於 107 年 3 月 2 日前回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07 年度受理本縣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界聘委託意願調查表」辦理,國小教師介聘與幼兒教師介聘委辦意願不得拆開辦理。
四、請各校無論委辦與否都須回傳(傳真: 8462780)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