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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106學年鑑輔會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第3梯次鑑定安置「初判結果」已函發本梯次有提報學生進行鑑定之學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 106 學年鑑輔會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第 3 梯次鑑定安置「初判結果」已函發各校(發文日期: 107 年 3 月 8 日,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 1070044973 號。)

二、請本梯次有提報學生進行鑑定之學校盡速收文,並依指定時間至各分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鑑定安置結果及輔導建議書(紙本)」後,轉知家長初判結果及簽署同意書,並依據同意書勾選結果辦理後續事宜。領取時間為: 107 年 3 月 12 至 13 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

三、補充說明
(一)詳細辦理方式與表件請參閱公文說明及附件資料。
(二)此結果為目前之「初判結果」,非身心障礙學生之正式文號,正式文號待鑑定安置會議審核通過後再行核發。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簡伶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2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8-03-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3-08 10:50:00
點閱數: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