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委請吉安國中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辦理「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適性輔導協同家訪工作」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本府 107 年 3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52526 號函(諒達)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二、透過學校輔導教師與輔諮中心適性輔導組長協同家訪,目標在了解學生家庭生活狀態與目前的生涯輔導工作相關需求。
三、實施期程: 107 年 4-6 月提出申請, 5-6 月家訪。
四、實施地點:本縣國中學生家庭。
五、協同家訪人員: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適性輔導組長游賀凱、提出申請之縣屬國中學校專輔教師。
六、申請方式請填寫申請表格(附件一),並以電子郵件寄至輔諮中心適性輔導組游賀凱信箱: yuhokai@gmail.com ,聯絡電話: 8532774#103 。一所學校以 4 次協同家訪為限,同一家庭至多 2 次協同家訪。預計共家訪 20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