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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

[重要公告]有關107年國中教育會考請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1案,因監考人員已達需求人數,請各校不需再鼓勵教職員報名擔任監試委員,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3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070061462 函辦理(諒達)。
二、有關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請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1 案,因監考人員已達需求人數,請各校不需再鼓勵教職員報名擔任監試委員,請查照。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謝易成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8-04-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4-02 11:30:00
點閱數: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