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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因應108科技領域課綱,教育部提供107~109學年度科技領域校端活動申請之審查結果,請各校依評審意見修正,請查照。

一、本案尚未核定,請各校依據教育部意見修正後再行重新送件,送件期限至 4/29 中午截止。
二、教育部修正意見摘錄如下:
1.子計畫三包含地方政府辦理之學生競賽或活動,建議申請辦理,並扣緊輔導團或自造與科技中心推動主軸。學生競賽部分需列出活動規劃及經費概算。
2.子計畫三學校申請計畫,如係協同教學,對象為學生,鐘點費為 400/節;如為專題講座、備課教學指導...對象為教師,則以內外聘鐘點費編列。其餘項目依教育部經費編列補助標準辦理。

三、本處建議以申請之 36 校修正如下:
1.請各校考慮 108 課綱實施,科技領域發展重點為生活科技、資訊科技、新興科技、自造創客四個面向調整一下各校活動。
2.學生競賽部分需列出簡易活動規劃內容。
3.教學對象為純學生鐘點費是 400 元,若有教師、家長、親子部分才可編內外聘鐘點 1000/2000 ,因此請學校調整經費或修正活動內容,敘明教學對象,或修正經費概算。

四、原申請案公告 47909 ,相關內容可逕行查閱。
五、請各校儘速修正計畫內容,於 4/29 中午以前回覆承辦人邱文盛以利彙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邱文盛
連絡電話: 03-8462860#501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18-04-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4-24 09:30:00
點閱數: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