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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尚有38校未繳交】有關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事宜,請各校務必於5月3日前完成相關表件繳交(非郵戳為憑),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原則」及其附表已於 4 月 16 日函發各校(公文文號:府教特字第 1070069437A
號)。

二、請各校於 5 月 3 日前依本原則填妥「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調查表」並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後,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承辦人收訖,非郵戳時間)。

三、身心障礙學生若有特殊情形需申請特殊加權計分,請填妥「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身心障礙學生【特殊加權計分】評估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證明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

(重要))四、幼兒園部分由北區特教中心統一提供資料,各國中小校內凡有經身分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或經鑑輔會給予文號之疑似生,皆需填送調查表及相關表件(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名冊及 106 學年度課表),還請各校留意;另目前諸多學校繳件缺漏名冊及課表,還請於期限前補齊,並請各校務必掌握繳交時程,若使用郵寄請提早寄出,若因逾時繳交影響人力調整結果,責任請各校自負。

五、尚有 38 校未繳交,檢附繳交清單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賴幸暘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8-05-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5-02 17:09:00
點閱數: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