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請各學校於本(107)年6月30日前完成「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實施概況檢核表」填報作業,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請查照。
1.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本檢核表填寫內容,係為當學年度學校推動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概況,本學年度填報時間截止後,即無法再編修資料,請各校務必掌握時效。
3.如校內無身心障礙學生,仍需填報辦理特教研習、活動等相關資料。
4.填報方式:請進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點選左方「特教登錄」/輸入貴校學務系統的帳號、密碼登入系統→點選「特教相關業務」/「學校自評」/「填寫特教檢核表」→點選右上「填寫 106 學年度檢核表」→開始填報本
5.校特教統計、實施概況(含「實施概況摘要」及「具體成果說明」)並上傳成果照片,填妥後請勾選「已經確認資料全部輸入完畢」並「存檔」,始完成填報作業。
6.檢附 106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實施概況檢核表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