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再次提醒]本縣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及填報事宜,請貴校惠予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 107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資料請以電子檔上傳,審核方式與期程如下︰
(一)第一階段審查︰
1、請自本(107)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起至 107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五)止,將實施年級之學習節數(表 2-1 、表 2-2 )及課發會會議紀錄 1 ,上傳至本府教1、育處公務登錄系統/線上填報/107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上傳方式請參閱處務公告編號 48429 )。
2、第一階段資料於 6 月 19 日(二)前處務公告審查結果,請各校自行上網查閱。
(二)第二階段線上審查︰
1、請自 107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二)起至 107 年 7 月 6 日(星期五)止,將「實施年級之領域教科書選用版本一覽表」、課發會會議紀錄 2 及簽到表及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通過之 107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電子檔上傳至本府教育處公務登錄系統/線上填報/107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上傳方式請參閱處務公告編號 48429 )。
2、各校第二階段審查結果將於 7 月 19 日(星期四)前張貼於處務公告。
3、請各校於 7 月 24 日(星期二)前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正課程計畫後上傳複審。
(三)上傳課程計畫表件檔案格式請依據前揭課程審查計畫「附件 2 課程計畫上傳檔案格式說明」規定辦理。
(四)各校提交課程計畫後,請於 107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前將學校課程計畫自我檢核表核章紙本 1 份逕寄課程教學科謝瑋鎧。
(五)各校課程計畫審查結果將於 107 年 7 月 29 日(星期日)前公布於教育處網頁;未能於 107 年 7 月 29 日(星期日)前完成課程計畫審查作業之學校,將請該校主任攜課程計畫電子檔及紙本資料集中審查及修改(時間及地點由教育處另行公告)。
二、 107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表件請由處務公告【編號: 48429】下載。
三、另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
(一)學校確有需要調整課程計畫,得於第二學期開學前報請修正。
(二)請學校於 107 年 9 月 5 日(星期三)前將學校課程計畫網址連結公佈於學校網頁,並告知家長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