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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補助經費業核撥95校(詳如附件),請受補助學校盡速送經費結報表辦理核結。

一、現已辦理撥款 95 校,核撥明細請參閱附件。
二、請上述學校屆時將本府撥入學校之補助款繳交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並請於補助款繳交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完成核銷程序。

尚未核結學校:新社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8-07-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7-10 11:45:00
點閱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