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107學年度正式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錄取榜單及分發注意事項
一、花蓮縣 107 學年度正式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錄取榜單詳附件。
二、分發介聘作業時間及地點:
(一)分發時間: 107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前辦妥報到手續。
(二)分發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東棟 1 樓禮堂【花蓮市中山路 903 號】。
三、分發介聘作業程序:
(一)正取及備取人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正本、准考證,親自到場填寫志願;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攜帶委託書(附件 10 )及雙方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惟報名作業時以【切結書】方式報考者,應於分發登記時額外繳驗證明文件【正本】,當場未提具證明文件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依序分發介聘。
(三)分發介聘作業時,如經現場工作人員唱名 3 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若有正取人員於分發介聘時棄權,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以當場作業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