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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計畫】有關107學年度十二年國教區域聯盟研習,8~10月份各區域協助辦理之中心學校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府於 8~10 月委託本縣區域策略聯盟中心學校辦理校訂課程研習,請各校依據此公告辦理計畫相關事宜。
三、請各中心學校先行墊支相關費用,俟國教署核定函發出後再撥付經費至各校。
四、各區域夥伴學校請鼓勵全校教師參與該區域中心學校辦理之場次,俾利各校配合 108 課綱擬定學校本位課程、校訂課程架構、彈性學習課程節數之產出。
五、若因學校指派參加教育處重要研習或會議而無法參與中心學校辦理之研習者,則由該位教師就近參加其他區域中心學校辦理之場次。
六、考量自強國中場次參與之教師人數近 400 人,為控管研習品質,參與該場次之學校(自強國中、美崙國中、花崗國中、國風國中、新城國中、慈濟中學)課發會成員務必到場,建議各領域至少 2 位教師參與。上述學校課發會以外之教師則應參與校內自辦的校訂課程研習,俾利校內教師充份討論,建構校訂課程及產出彈性學習課程節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游可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2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08-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8-06 17:31:00
點閱數: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