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類計畫涉及各類人員薪資等應付費用部分,請受補助學校先行墊付,俟補助款撥付學校後再辦理轉正歸墊,請查照。
一、旨案各類計畫說明如下:
(一)107 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教師員額實施計畫(國中 1000 專案)。
(二)107 學年度增置國民小學教師員額實施計畫(2688 專案):
1 、本計畫所聘任之增置教師(兼任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編制外人員,非屬懸(實)缺教師。
2 、本計畫係補助教師授課節數不足之學校,不包含各項減課需求補助。
(三)107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節數經費。
(四)107 學年度課稅配套方案之公私立國中小授課節數經費。
(五)107 學年度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
(六)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專案編班(代理教師部分)。
二、前開計畫刻正報署辦理請款作業及經費動支作業,為維護本案進用教師及人員權益,不因補助經費尚未入庫或來源不同而有不同撥付期程,請各受補助學校本權責評估相關經費後先行墊付,俟款項撥付後再予轉正。
三、另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 107 學年度推動『偏遠地區學校』國小合理教師員額事項所需經費(偏遠增置員額),請由各校「人員維持費(正式員額薪資)」支應,併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