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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有關申請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優秀獎學金檢附申請學生「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詳如說明,請查照。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需檢附申請學生「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如申請之學生前一學期無獎懲,國小部分免附,國中部分請至本縣「校務系統」-「學生獎懲系統」列印該生空白之獎懲紀錄(或證明),核章後檢附。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葉以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8-09-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9-07 10:20:00
點閱數: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