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4940

公告 【公告】請學校在借用或歸還北區特教資中心教育輔具時,務必與中心承辦人約定好借還時間,以免承辦人無法點收相關配件而不能完成借用或歸還程序。

請學校在借用或歸還北區特教資中心教育輔具時,務必與中心承辦人約定好借還時間,以免承辦人無法點收相關配件而不能完成借用或歸還程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楊淑如
連絡電話: 03-8547145#12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8-10-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0-08 11:24:00
點閱數: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