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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有關「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交換規格」,已修訂為4.1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30 日臺教資(五)字第 1070194125 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交換規格」,已修訂為 4.1 版(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網路中心
發布者: 陳毓倫
連絡電話: 8462860#509 行動0932650779
傳真號碼: 03-8577524
公告時間: 2018-11-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1-05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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