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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化輕旅行】函轉教育部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合作辦理「『故宮文化輕旅行』-教育部補助偏鄉學校學子前往國立故宮博物院參訪實施計畫」1份,欲申請學校請於107年11月15日前將相關表件函報本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70188608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偏遠地區學生美感體驗之機會,培養其接觸美感場域習慣,本部特規劃旨揭計畫,持續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合作推動優質藝文戶外教育。
三、 本專案合作係配合國立故宮博物院「悠遊風景繪畫-俄羅斯普希金博物館特展」展覽期間( 107 年 11 月 17 日至 108 年 2 月 17 日),由國立故宮博物院視申請情形,提供本部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免費票券,參訪國立故宮博物院本館或「悠遊風景繪畫-俄羅斯普希金博物館特展」。
四、 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執行期程:配合本次特展時間,自核定日起至 108 年 2 月 17 日止。
(二) 補助對象: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學校。為符應本計畫係扶助偏鄉學子增進其美感體驗之精神,本次補助對象不包括國立及臺北市所屬學校,及花東地區外之一般地區學校。
(三) 辦理程序:
1、 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彙整轄屬學校所提申請表件(包括申請表、戶外教育計畫、經費申請表),並依學校之地利性及經濟性等條件排列推薦順序,於 107 年 11 月 23 日前函報本部審查,以發文日期為憑。爰請本縣欲申請學校務必於 107 年 11 月 15 日前函報本府申請文件,本府排列推薦順序如下:
(1)依偏遠類型排序(極偏>特偏>偏遠>一般)。
(2)相同類型之學校,依來函送達時間排序。
2、 本部辦理審查作業,公布審核結果及補助額度,並請審核通過學校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提報縣市層級之經費申請表,俾後續經費核定與撥付事宜。
3、 國立故宮博物院視申請狀況提供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特展票券。
(四) 補助項目:本案由本部全額補助參訪學校所需交通費(本島 1 校至多 3 輛遊覽車,離島地區另計)及保險費,並依規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等級予以補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春熹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11-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1-06 17:38:00
點閱數: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