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屏東大學「107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國際學術交流藝術教學資訊分享研習,請貴校鼓勵藝文領域任課教師報名參加,並核予報名參加研習教師公假及協助課務調整及補休,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07 年 11 月 6 日屏大人文字第 1073200936 號函辦理。
二、旨案訂於 107 年 12 月 1 日、 2 日,於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 107 年 12 月 8 日、 9 日於高雄市鳳山區中正國小各辦理兩天全日研習(詳如附件一研習辦法)。
三、本研習實施對象為本計畫各分區專長教師社群成員,各縣市輔導團視覺藝術輔導員及視覺藝術任課教師,請貴校核准參加研習人員公假並協助課務調整與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