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度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案」,請各校於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改善計畫,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11 月 9 日府教特字第 1070222180 號函辦理。
二、請欲申請之學校逕至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
http://obstacle-free.set.edu.tw/)填報,線上填報程序請逕自該網站首頁下載學校端網路操作說明參閱。
三、改善建物設施由清查系統導出,若清查系統未通報之項目將無法於申請系統中帶入,請確實完成清查系統各設施之填報(無障礙清查填報說明:
http://163.21.111.15/handbook2009/barrier_school/index1-1.html)。
四、請各校依旨揭期限檢附改善申請計畫書 1 式 5 份、項目統計表及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 1 份,核章後免備文逕(寄)送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五、檢附 108 年度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範本、 108 年度改善無障礙項目統計表、申請案相關行政業務說明及校園無障礙管理系統網路操作手冊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