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8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招生簡章1份,請符合報考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1 月 13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70197660 號函辦理。
二、請詳閱簡章之各項規定,凡合於申請保送甄試之學生,須參加 108 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科能力測驗),保送校系若採計術科項目成績,預選填該保送校系之考生,須另參加 108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以下簡稱術科考試),保送校系所採計之任一術科項目為零級分、零分或缺考(含未報考)者,不得選填該保送校系。若保送校系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教育部為解決離島地區學生以休學、留級方式,重複參加離島相關保送甄試,恐影響應屆畢業生升學名額之虞,特於「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 8 條規定:「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保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經公告錄取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前項離島地區學生依本辦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申請保送經公告錄取者,不得依本辦法或該規定再申請保送」。爰考生若於前學年度依前揭辦法申請任一保送入學管道並獲錄取者,依規定不得再申請 108 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
四、旨揭甄試簡章公告於該甄試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abo.web.nthu.edu.tw/),考生請逕行至上述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