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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請有提報107學年「第2梯次」身心障礙學生疑似鑑定及重新評估之學校,請於今日(11月19日)下班前至各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鑑定學生之「鑑定安置結果及輔導建議書(紙本)」詳如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12 日府教特字第 1070246640 號函辦理,請各校依該公文附件填寫「建議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並連同「鑑定安置結果及輔導建議書」轉知家長。

二、請各校至各分區特教資源中心領取學生「鑑定安置結果及輔導建議書(紙本)」,領取時間為: 107 年 12 月 18 日至 19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


三、請各校於 107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4 時前將「花蓮縣 107 學年第 2 梯次疑似身心障礙學生建議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回條彙整清冊(如附件 3 )」傳真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傳真電話: 8549482 ),回條正本請於 107 年 12 月 29 日前掛號郵寄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四、若家長對初判結果有疑義(即建議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回條勾選不同意者),則請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安置申覆表(如附件 4 )」,並將申覆表正本及相關佐證資料於 107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4 時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非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申覆。

*請各校領取前,務必先向領取所屬之中心確認,以避免跑錯地點重覆領取,舟車勞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謝易修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8-12-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2-19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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