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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107年9月至12月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有不足額之學校,請立即向承辦人聯繫後,檢具核章後交通費不足差額申請表(如附檔),並於107年12月20日前免備文逕送至本府特幼科,俾利請款。
一、依據 107 年 12 月 3 日府教特字第 1070239018 號函辦理。
二、聯絡電話: 03-8462860#254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4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8-12-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2-19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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