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補助「花蓮縣智慧校園智慧網路管理系統採購案」,惠請貴校修正財產增加單之單價金額,請查照。(公文後送)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10 月 29 日府教網字第 1070212778 號函辦理。
二 本案智慧網路管理系統補助設備,其中原核定補助「智慧校園網路控管監測器」1 臺新台幣(以下同)5 萬 5,000 元整及「智慧校園網路設備智慧型視覺化氣象圖 43 吋顯示器」之價格 1 臺 1 萬 8,800 元整,為得標廠商優規之單價升級後高於契約價格,惟本府核結仍需以契約單價計算,爰請貴校協助依契約單價修正財產增加單「智慧校園網路控管監測器」金額為 1 臺新台幣 4 萬 5,000 元整 及「智慧校園網路設備智慧型視覺化氣象圖 43 吋顯示器」金額為 1 臺 1 萬 8,000 元整,若貴校已登錄財產系統請修正金額,並請重新列印一份財產增加單,核章完成後於 108 年 1 月 28 日前逕送本府教育處,若有疑問,請電洽本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承辦人。
三.檢附核定表及修改後「財產增加單範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