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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7學年度IEP及IGP督導補充事項,請查照。

一、本府 108 年 3 月 4 日府教特字第 1080042454 號函諒達。
二、有關巡迴輔導教師之 IEP 或 IGP ,每位巡迴教師均須繳交,其自我檢核表由編制學校核章掃描後一併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meryon0315@hlc.edu.tw
三、校內集中式特教班及資源班繳交份數請以班級數計算,如特教班一班繳交 1 份,資源班兩班繳交 2 份。
四、個案管理員請務必填寫。
五、 IEP 與 IGP 督導請於 3 月 20 日前完成。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慧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9-03-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3-20 10:09:00
點閱數: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