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本縣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經費說明,請相關學校參閱。
【公告】有關本縣 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經費說明,請相關學校參閱。
一、本府 108 年 4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080079109 號函諒達。
二、本縣 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案,國教署於本(108)年 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13250N 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為 394 萬 5,954 元,核定補助經費計 283 萬 6,985 元,補助比率為 71.90%,本縣自籌經費計 110 萬 8,969 元,由本府教育處 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統-縣配合款)項下支應。
三、因國教署核定金額調降,補助比率只有七成,各校核定經費酌予調整,請修正活動規劃加以因應。
四、前項經費已撥付入庫,並完成經費動支簽核,請各資源中心學校及申請學校掣據辦理請款事宜。
五、本項經費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