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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為撥付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尚未掣據之學校於108年4月12日前將收款收據逕寄(送)至教育處學管科,俾憑撥付,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3 月 6 日府教學字第 1080044683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案獎學金相關申請表件、證明及會議紀錄留校備查,免寄送至教育處。
三、若學校無符合資格學生申請本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亦請於 108 年 4 月 12 日前函知本府。
四、各校收據皆已送達,謝謝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9-04-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4-25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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