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法官學院舉辦「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第2、3期」相關資訊,請各國、高中職學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法官學院 108 年 5 月 23 日官院教孝字第 1080000950 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司法改革具體作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訂於 108 年 7 、 8 月,於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舉辦旨揭研習營。
三、研習營(第 2 、 3 期)相關報名資訊請詳閱法官學院來函(附件 1)。
四、檢附(第 2 、 3 期)課程表及海報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