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族教育為特色本位課程計畫掣據】檢送「107年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第2期款核撥表1份,請學校於108年6月21日(星期五)前,依核定金額掣據(免備文)到府憑撥,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6 月 00 日府教課字第 1080118727 號函辦理(文後到)。
二、本案會計子目代號為: CG7129 ,請依經費核撥表並按照經常門及資本門表列金額分開掣據(免備文)到府憑撥。
三、若貴校核有資本門經費,請留意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第四點第一項之規定,掣據請款時請依核定金額檢附契約(估價單)及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附件三)申請撥款。
四、本計畫 1 、 2 期經費合併執行自 107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請學校於 108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前將「經費結報表」(附件二之 29 頁)及「執行成果報告(含教學日誌)」(附件二之 20 至 22 頁)一式 2 份及電子檔光碟一份,送本府核銷,如有結餘款,請透過繳款書繳回。
五、檢附「108 年推展以民族教育為特色之學校本位課程」第 2 期款核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