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補助本縣108學年度公立國小兼代課鐘點費調增差額第1期款(108年度8月至12月)之會計子目代號為CC8079,請查照。
一、公立國小兼代課鐘點費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由 260 元調增為 320 元,調增之差額由中央補助經費支應。
二、茲因 108 年度核編國小之兼代課鐘點費,係以單價 260 元編列,爰 108 年度 1 月至 12 月之代課鐘點費調增差額,需依實際支用情形掣據送教育處請款。
三、倘 108 年 1-7 月尚有未請領國小代課鐘點費調增差額者,請務必於 108 年 10 月 5 日前開立收款收據,並檢具代課月報表及黏貼憑證(印領清冊),送教育處請款(先來電告知),免延誤本府函報國教署辦理經費核結期程。
四、 108 年 8 月至 12 月代課鐘點費調增差額需請款金額若不多,可 2 至 3 個月請款一次,以減少行政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