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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研習通知】本府辦理「花蓮縣108年度十二年國教特殊教育學生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研習」,請依說明薦派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9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080208358A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北區場: 108 年 10 月 2 日(三)下午 1:30 至 5:40 假美崙國中階梯教室。
(二)南區場: 108 年 10 月 16 日(三)下午 1:30 至 5:40 假玉里國中視聽教室。
三、參加對象:
(一)北區場主要對象為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豐濱鄉之特殊教育教師及任教特殊教育班級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普通班教師(含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 3 個月以上代課教師)。
(二)南區場主要對象為萬榮鄉、光復鄉、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之特殊教育教師及任教特殊教育班級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普通班教師(含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及 3 個月以上代課教師)。
(三)本研習為十二年國教特殊教育課程推動列管研習, 108 學年度相關教師研習參與率需達 100%。
(四)研習錄取順序為該區教師錄取後剩餘名額始錄取跨區報名之教師,請報名研習教師於研習前上網確認錄取情形。
四、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 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並完成指定作業者,始得核予研習時數。
五、請惠予報名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
六、請參加研習之學員,務必攜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或其他可閱讀之載具,以利完成課程作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慧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9-10-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0-16 09:12:00
點閱數: 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