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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3.各校教師參加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應於報名前檢附簽呈及甄試簡章影本,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學校審核核可後始得報考。
4.前項要點第六點-(五)規定:各校有教師參加進修者,應檢具「在職進修人員名冊」,於每年 9 月底以前報本府備查。
80471
※教師進修-國中※請尚未報送「108學年度教師在職進修人員名冊」之國中於本(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寄送教育處學管科辛金玉收。
1.截至 10 月 17 日止,未報送學校名單如下:鳳林國中、富源國中、瑞穗國中、玉里國中、豐濱國中等 5 校,如學校無教師申請進修,請電話告知學管科辛金玉小姐(8462860#231)。2.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3.各校教師參加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應於報名前檢附簽呈及甄試簡章影本,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學校審核核可後始得報考。
4.前項要點第六點-(五)規定:各校有教師參加進修者,應檢具「在職進修人員名冊」,於每年 9 月底以前報本府備查。
![〔80472〕[重要]有關辦理充實公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領域教室設備之21校初驗點收表驗收紀錄表單請於108年10月17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或交由承辦廠商轉交本府教育處。](images/left.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