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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03

轉知 ★公告★函轉內政部研訂完成之「建築物含石綿成分建材體檢手 冊」,請至該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含石綿建築物拆除資 訊專區下載,請協助傳播宣導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80160551 號辦理

一、依據內政部 108 年 11 月 1 日內授營建管字第 10808194691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78 年將石綿公告為列管的毒性化學物

質並逐步管制其使用用途,內政部於 92 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

計施工編刪除石綿製品,經濟部自 95 年起陸續修正相關國家標準,

訂有不得含石綿成分之板材,並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是 96 年以後

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物,應已無使用含石綿成分之建築材料。

三、內政部已研訂完成「建築物含石綿成分建材體檢手冊」,

可至該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含石綿建築物拆除資訊專區

https://www.cpami.gov.tw )下載,可供判斷及管理使

用含石綿建材建築物時參考。

相關連結:

  1. https://www.cpami.gov.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王均峰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9-11-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1-06 13:53:00
點閱數: 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