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校園可近性心理健康服務,本縣衛生局統整轄內心理健康與精神醫療等資源,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 108 年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暨 108 年 11 月 11 日花衛醫字第 1080055396 號函辦理。
二、衛生局統整轄內心理健康與精神醫療等資源,包含 7 家精神醫療醫院、 3 家身心科診所及 2 家心理諮商所之醫療處置類別及合作意願,供各校參酌運用,以協助學生輔導處遇或精神醫療之需求(如附件)。
三、相關資源亦可於花蓮縣心理健康網/公告訊息(
https://reurl.cc/M76Rb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