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遴派下列教師參加教育部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領域輔導群-跨縣市工作坊,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一、依據 108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領域輔導群」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縣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員
(一)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潘妍守主任
三、研習地點:假臺北市弘道國中活動中心 3 樓會議室辦理(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 21 號)。
四、本研習所衍生之差旅費由 108 學年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領召學校支付。
五、相關計畫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