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藝術團員增能活動】本縣國中小藝術領域輔導團與台北市國小組藝術領域輔導團109年1月2日下午假水源國小和景美國小進行交流分享會,請相關人員準時出席,謝謝
一、依據花蓮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109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 13 時 30 分-16 時,地點在水源國小和景美國小。
三、出席人員:
(一)國小組藝術領域輔導團(名冊如下)
1.領域召集人:水源國小余展輝校長
2.領域副召集人:景美國小郭玲瑩校長、觀音國小陳慈芳校長、水璉國小呂俊宏校長
3.輔導員:國福國小葉燕宏主任、吉安國小鄭筱萍老師、忠孝國小余旻諺主任、富源國小馬妤菲主任、明里國小李怡婷主任、靜浦國小高韻軒老師
4. 報行秘書:水源國小蔡亞萍老師
(二)國中組藝術領域輔導團(參加第二場,名冊如下)
1.領域召集人: 化仁國中梁仲志校長
2.領域副召集人:富源國中陳渙鏘校長
3.輔導員:國風國中蔡明潔老師、光復國中黃崇軒主任、國風國中廖汝欣老師、國風國中湯香櫻老師、國風國中唐尉慈老師
4.執行秘書:化仁國中尤瑋芸老師
四、分享會流程:
(一)相見歡
(二) 108 年精進計劃交流及分享
(三)景美國小校園美感改造成果分享(到景美國小)
五、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本案所需經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差旅費及代課費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報府:
(一)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 收款收據
4. 核定函
(二)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三)同一研習,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兩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六、本次出席人員,請學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專款項下支應。
七、本案聯絡人:水源國小蔡亞萍老師( TEL : 03-857078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