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請「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填報人員,於每月20日前完成當月份填報,未填報將於處務公告提醒,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請各國中小藥物濫用輔導業務承辦人務必於每月 20 日前至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完成當月份填報,未填報將於處務公告提醒。
二、因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設定每月份 1 日自動產生當月特定人員填寫清單列,請承辦人員務必於每月 20 日前完成填寫,並送主任及校長審核。
三、每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會審核並通知各校填報情形,請務必確實上網填寫。
四、教育部「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網址路徑
http://newsnc.moe.edu.tw/)若忘記帳密請聯繫該網址系統問題諮詢:( 02 )5573-0707 洽詢帳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