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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內政部營建署函釋,各級公私立學校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適用範圍,可否依內政部75年4月28日台內營字第 387705號函發布日前已建築完成時間認定處理案,詳如新 北市政府工務局原函說明(如附件),請查照。

如主旨(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王均峰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0-01-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1-08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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