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縣國中及國小國語、英語、數學領域輔導團各派一員出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審題會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09 年 1 月 20 日臺中大學資統字第 1092060078 、 1092060081 、 1092060082 號函辦理。
二、本縣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108 學年度國中小學生能力檢核命題作業,爰請本縣國中及國小國語、英語、數學領域輔導團各派一員出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審題會議。
三、各領域開會時間、地點如附件。
四、請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出席,相關經費由本縣精進計畫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