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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稽催-未結報學校】有關補助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請申請學校盡速依說明配合辦理核銷事宜。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9 月 10 日府教特字第 1080206517 號函辦理。
二、尚未核銷結報及繳交成果報告學校:明廉國小、化仁國小、中原國小、壽豐國小。
二、請於經費執行完畢後 20 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結餘款繳款書影本(無則免付)、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各 1 份,送至特教科辦理經費核銷(免備文)。
三、經費結報表請詳列經費項目,並註明教育部款或縣自籌款。
四、旨揭經費各校用途別科目如附件(撥款清冊),教育部款與縣自籌款請分別結報(經費結報表各 1 式 2 份)。執行後如有剩餘款,請皆以支票繳回。
五、成果報告電子檔可以電子郵件改傳送至 chimei07@mail2000.com.tw 或製作成光碟片皆可。
六、成果報告內容務必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含課表〉、成果照片、老師上課簽到表、學生點名表等,如有教學日誌、回饋單亦請附上。
七、對於以上事項若有疑問,請先電詢承辦人,謝謝合作!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邱志峰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4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0-02-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2-06 08:47:00
點閱數: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