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補助「108年花蓮縣個人化學習(chromebook)採購案」,請學校務必配合「未納管的chromebook不要拆箱使用」,俾利後續作業,請查照。
一.有關本府補助「108 年花蓮縣個人化學習(chromebook)採購案」,承攬廠商(中華電信)已陸續將「chromebook」寄送至學校,請學校先協助收貨,但因設備尚未納管請勿拆開來使用,後續承攬廠商將至學校進行安裝等,故請學校務必配合「未納管的 chromebook 不要拆箱使用」,若後續設備如觸控筆等物品搞丟或收不回來,廠商是不會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