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幼兒園務必協助督導及加強審視午餐製作、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幼兒園務必協助督導及加強審視午餐製作、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2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17859 號函辦理。
二、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 4 、 5 條規定略以,場區應隨 時清掃,保持清潔;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罹患或感染 A型肝炎、...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其罹患或感染期間,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且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
三、各幼兒園為幼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若身體不適請在家休息,並請保持空氣流通。
四、為有效做好防疫工作,針對幼兒園午餐製作、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幼兒園午餐製作流程請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操作,特別注意廚務人員傳染性疾病防護規定,落實手部清潔、量測體溫,強調生病不上班及環境清潔消毒工作。
班級暫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作業,配膳前針對執行人員 落實正確手部清潔、量測體温、戴口罩等(二)防護,桌面及 環境清潔消毒,落實幼生飯前正確洗手,配膳過程不說話、不嬉戲等措施。
五、請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隨時 調整相關防疫措施。
六、檢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其附件(附件一)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