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2569

⭐⭐⭐檢送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期程表,請受訪學校預作準備。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課程教學科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附件 3)暨本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附件 2)辦理。
二、國中受訪視學校請準備相關書面資料(附件 4)。
三、國中小受訪視學校請參閱國中(小)教學正常化課程計畫視導記錄表(附件 5 、附件 6)。
四、國小受訪視學校應備資料如下(不限於紙本,盡量無紙化呈現):
1.課程計畫(108 學年度)
2.全校、班級課表(108 學年度)
3.巡堂紀錄(107~108 學年度)
4.學生定期評量成績佐證及學期成績單(可以抽檢閱學生聯絡本及經由校務系統呈現)。(107~108 學年度)
五、訪視期程請參閱附件 1 。
六、訪視流程請參閱附件 7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王姿勻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公告時間: 2020-03-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3-23 09:37:00
點閱數: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