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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109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研習說明事項及課程表時間修正(如附件),請查照。

(本培訓研習不開放現場報名)

一、研習時間: 109 年 4 月 10 日(五)至 12 日(日),計三天。

二、研習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三、參加人員權利與義務:
(一)需全程參與初階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
(二)上課期間,學員如攜帶電腦,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且不得使用相關網路通訊軟體(如 LINE 、 skype 、即時通…等),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四、配合事項:
(一)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缺課者,該堂課不計入研習時數,亦無法核發證書),結訓後核發 23 小時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結業證明或為參加進階研習的紀錄。
(二)請參加研習之學員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紅筆、口罩。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授課講座研習資料所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桂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0-04-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4-06 11:54:00
點閱數: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