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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109年度輔導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登記事宜一案,請依說明辦理。

主旨:
有關 109 年度輔導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登記事宜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09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090042520 號函、「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充實及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設備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協助有辦理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需求者及早完成設立登記相關事宜,以提供幼兒教保服務,本府所轄之區域倘有符合「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規定之設立要件,且情形特殊,有申請下列經費之需求者,請於 109 年 6 月 1 日前提具計畫書,備文報本府署提出申請:
(一)場地安全:例如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補強工程及消防安全設備等。其中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經費之編列,請依「委託辦理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結構安全鑑定標價參考」辦理。
(二)符合設立登記要件之設施設備:例如護欄、衛生及廚房設備等。
三、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相關資訊及參考表件業掛載於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請轄內有意願設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法人或團體參考運用。
四、檢附「輔導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立登記經費申請計畫書」格式及「委託辦理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結構安全鑑定標價參考」各 1 份,請確依格式以每中心為單位提報 1 份計畫書申請;另各項經費之需求請分項詳實臚列,勿以總包價方式估算。倘有未符格式,或闕漏應附之相關資料,將全案檢還。
五、相關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使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20-04-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4-16 11:21:00
點閱數: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