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年度聘任補充規定修正後,學校所聘代理教師所增加之薪水;請各校於今(109)年4月27日下班前完成填報,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09 年度聘任補充規定
二、請各校依據教育階段類別(國中、國小)分別填報 5365 及 5361 公務填報,並請於今(109)年 4 月 27 日(一)前完成,填報系統開放至該日晚上 10 時。
三、為維護學校老師權益及辦理本府預算田整經費事宜,請各校確實調查相關數據填報;該項填報僅調查教師薪資「所增加部分」,請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