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交*108學年度國小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合理教師員額計畫經費第2期款收據,請於109年5月7日下班前送至學務管理科。
一、依據: 109 年 5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81105 號函(諒達)。
二、 108 學年度國小合理教師員額計畫經費尚未掣據之學校
(一)一般地區:明禮國小、明廉國小、新城國小、吉安國小、宜昌國小、北昌國小、南華國小、化仁國小、中原國小。
(二)偏遠地區學校學生數 30 人以下:水璉國小、溪口國小、林榮國小、鶴岡國小、新社國小、樂合國小、觀音國小、長良國小、吳江國小。
三、請以上學校於 109 年 5 月 7 日下班前將核定數額之收款收據交(送)至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