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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有關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各項重要防疫措施,請各國中確實妥慎準備,詳見說明及附件,謝謝!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48130 號函、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 109 年 5 月 5 日(109)教育會考字第 1091010101 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53033 號函暨本府 109 年 5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80892 號函(諒達)暨本府 109 年 5 月 7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85845 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武漢肺炎)」,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對於國中教育會考採取高規格防疫措施,主要防疫措施包括:考場人員全面配戴口罩、量測體溫、不開放陪考、各試場開啟冷氣,並開啟前後門及所有窗戶(每扇窗開啟約 10 公分)以維持通風、加強試場及休息區消毒作業、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與安全等。
三、旨揭事項依據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擬定本考區 109 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重要應變事項、家長與考生重要須知及考生注意事項與試場規則說明等,請參閱附件相關資料,並請貴校遵循各項防疫措施,俾利考試當天順利進行,以達防疫與考試兼備、安全與權益並重,以維護考生權益。
四、各考場服務隊及國中考生服務隊人員均需填寫「健康關懷問卷」,請各校於考前先填妥相關服務人員之健康關懷問卷並造冊,交由本考區試務會、各考場列管,進入考場時亦須配合考場相關防疫規劃與措施。
五、若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獲同意者,親屬得以一名為原則,亦須於考前填具「健康關懷問卷」及「陪考申請表」向本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經考區試務會同意後,由本考區試務會發放陪考證(持證入考場),並請考場就近安排家長等候區。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0-05-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5-08 11:08:00
點閱數: 328